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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1-1025009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1-10-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0-08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市政函〔2021〕80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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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

你委于2020年提出的“关于在楚雄城区中小学及人员密集的平交路口增设行人自助过街信号灯”的提案,已由楚雄市研究办理,现将后续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城区道路交通缓堵保畅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人、车、路秩序,前期楚雄市已在建成区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加装设置了配套的人行红绿灯,同时在中大街和瑞祥农贸市场和水闸口农贸市场入口间试点建设了一套人行交通信号灯,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对减少人车冲突、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有一定作用。前期,楚雄市公安交管按照“一校一策”思路,根据学校周边交通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例如在楚雄一中路段设定了接送学生时候车辆临时停放的区域,上放学时段在北浦中学周边实行限时通行措施,在茶花谷小学大门周边道路设置了交通标志,渠化了交通标线,安装了强制减速带及强制减速标线等等,减少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

全隐患。

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将继续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继续实施“一校一策、一路一研”,加紧组织推进楚雄一中、北浦中学、东兴中学、鹿城小学、天人中学等五个地段行人自助过街信号灯试点规划。在完善硬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护学岗”值守、文明交通宣传、违法曝光等工作力度,规范城区人、车、路秩序。

最后,感谢你们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同时希望你们提出更多更好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