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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1-0927010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27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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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洪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城区道路交通LED彩色显示屏”的提案,已交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管理使用的城区道路交通LED电子大屏共有16块,主要分布在城区鹿城南路、鹿城北路、鹿城东路、永安路、东盛东路、瑞东路等主干道最右侧车道上方。目前因网络安全和技术保障等原因,城区16块LED大屏暂未接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实行的是专网管理。该16块电子大屏除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外,还用于市委、市政府和公安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征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任务宣传,且在宣传审核阶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拟投放大屏播刊内容进行层层筛选和审批,同时在大屏建设之初对设置高度、位置、规格和光线都作了合理设置,截至目前楚雄市辖区也未发生与LED大屏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交通事故。

针对您关于规范管理道路交通LED大屏的意见建议,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LED大屏的利用率,及时播刊内容简洁的交通引导提示、拥堵预警、路况信息等,严格非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外的宣传内容播刊审核,切实发挥LED大屏安全劝导、行车引导作用。同时针对你们反映的非道路交通LED彩色显示屏或广告屏的管理,由设置单位、企业、商户自行管理,暂无法统一纳入道路交通行车安全监管范围,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深入单位、企业、商户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并把LED大屏管理内容纳入宣传提醒范围,倡导人人参与交通、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