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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1-0112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0-02-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2-18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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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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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5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描绘好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意义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对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好州委“1133”战略,推动楚雄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科学研判形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为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科学指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三个重大”原则。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发展底数和实情,厘清楚雄市“十四五”时期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领域、行业和方向,围绕发展目标和重点,提出支撑“十四五”发展的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

(二)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原则。围绕新时代新要求,对标对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准确研判楚雄市“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内外部环境,找准制约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度挖掘发展潜力、培育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科学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发展重点。

(三)坚持承前启后与纵横衔接原则。统筹考虑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的关系,既坚持和延续过去的重大思路政策,保持规划的连续性、一贯性和严肃性,又对标新时代背景下的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提出创新性发展思路和政策。纵向上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有效衔接上级和各乡镇需求;横向上做好市属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楚雄市“十四五”规划既与上位规划保持高度一致,又能充分反映全市人民共同愿景。

(四)坚持“用本脑”和“借外脑”并重原则。在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领导、市级专家、规划编制专兼职人员熟市情、知重点、懂行业优势的同时,积极引入国家和省、州专业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天线”与“地线”紧密相接,切实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

(五)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和省、州相继制定出台的规划条例,严格按照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依法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实施州委“1133”战略,推动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聚焦我市“十四五”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加强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牵头开展一批事关全市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前期课题研究,为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提供科学参考(详见附件2)。

(二)研究提出市委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市委政研室要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编制“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中共楚雄市委关于制定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编制提供指导依据。

(三)起草“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市“十四五”规划办要在充分吸纳重大前期课题研究成果和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州“十四五”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科学研判我市“十四五”时期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持续深入各乡镇、部门和重点企业调研,找准“十四五”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起草形成《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四)起草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十四五”规划办要在重大前期课题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充分衔接各级各类规划,创新规划编制方法,规范规划编制流程,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起草形成《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编制“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在深化前期思路研究的基础上,细化落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突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点领域,结合省、州战略性重大规划和“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编制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市级“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详见附件3)。专项规划要与“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

五、进度安排

(一)形成前期课题研究成果及基本思路(2020年4月底前)。2020年2月底前,完成需纳入省州“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举措征集上报。3月底前完成规划调研,形成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并通过评审验收。4月底前,根据国家和省、州的基本思路,紧密结合我市“十四五”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需要和可能,起草形成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向上对接的基础上,按程序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

(二)编制完成重点专项规划(2020年6月底前)。由市属相关部门牵头,与重大前期课题同步启动市级“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的前期研究。及时对口衔接国家和省、州重点专项规划研究成果及规划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并积极争取州级部门的指导,与州级重点专项规划同步推进。以楚雄市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纳入州级规划作为评价标准,确保在6月底前形成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专项规划与纲要同步推进,形成互动关系,在规划纲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后及时衔接,并在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发布实施。

(三)编制完成规划纲要(2020年9月底前)。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基本思路所确定的重大事项,在2020年5月底前起草形成纲要框架,8月底以前形成纲要初稿,9月底以前形成征求意见稿。按市委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起草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并按市委全会通过的建议及时对纲要进行修改完善。

(四)完成规划纲要报审(2021年两会以前)。在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并根据国家和省、州的纲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草案,按程序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五)完成规划出版发行(2021年6月底前)。充分吸收市委全会、市两会意见建议,对市委“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议、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报批、审定后正式编印出版发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发改局设立办公室,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抽调工作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规划编制起草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思路、目标和措施,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编制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并指导各部门做好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就本单位承担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属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调研,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并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最新政策导向,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项目等。同时,市属各部门要参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各阶段文稿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做好对口汇报衔接,力争我市建设项目挤入国家和省、州规划盘子。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同时,各乡镇要在规划编制的不同阶段,对我市“十四五”发展思路、规划建议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配合做好有关调研和项目争取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为确保“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市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附件:1.楚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楚雄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安排表

3.楚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安排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