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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2006-000028571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0-05-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5-25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号: 楚市政办通【2020】15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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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市属有关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努力构建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解决执法扰民、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检查任性等问题,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楚雄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规范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二)阳光监管。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三)精准监管。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四)综合监管。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三、工作目标

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市级市场监管领域的各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组织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进行一次性检查,并依法公开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的部门联合监管方式。

通过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到2020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力争三到五年内,全市市场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为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州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省州级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省州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省州市场监管局、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省州级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清单及有关规定执行。市级市场监督领域相关单位按照清单组织对照落实。各职能部门可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地方性法规、监管职责对抽查事项进行适当动态调整,制定本部门的统一抽查事项清单计划,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严格控制设置数量,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严格控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二)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省州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州级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共同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库标准要求,市级市场监管领域的各职能部门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行政区域、本层级并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于2020年6月底完成,同时做好动态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本级检查对象名录的准确导入和实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市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市级各部门对接州级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条线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导入和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有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三)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分为行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市级各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及本行业监管抽查要求,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该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发起部门、参与部门,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对象,应当适当提高抽查频次,加大抽查力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年度计划,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必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具体包括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任务名称、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日期、发起部门、参与部门等内容。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制定下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5日前通过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站对外发布公示。

(四)抽查检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检查。发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检查。检查对象由发起部门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既定比例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采取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抽查检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有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五)规范检查流程。执法检查人员执行检查任务时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预查比对。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抽查系统、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了解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结合抽查任务要求确定适合的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二是现场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现场检查前告知被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通知被检查对象准备好有关资料。现场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各部门的抽查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并实施检查。三是情况汇总。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对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检查情况汇总表,并签字确认。四是结果录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部门应当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中国(云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问题处理。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州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要求上来。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牵头和配合其他部门搞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工作责任制,切实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监管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对不落实整改的,由市政府督查室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问责通报。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局面。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