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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424F/201805-00101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发文日期: 2018-05-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5-23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绍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号: 楚市政通〔2018〕30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绍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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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市党干〔2018〕13号文件精神,经2018年5月19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如下:

李绍辉任楚雄市国有林场场长(兼);

彭正良任楚雄市国有林场副场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段雁青任楚雄市国有林场副场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