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9-/2022-1109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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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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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民族宗教情况开展综合调研,起草或拟定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承担保障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和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3)负责拟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有关扶持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 负责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质量和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化解因其引发的矛盾纠纷。

5)参与民族初高中部、半寄宿制校点的管理。

6)协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7)负责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民族成分更改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对涉及问题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  

10)指导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

11)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州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团结奋斗,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把民族宗教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4个科室:分别是经济发展科、宗教科、文化教育科、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6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91.08万元对比增加了177.32万元,增长:45.3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收入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6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1万元,占总支出的46.78%;项目支出302.49万元,占总支出的53.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了41.37万元,减少13.46%。项目支出增加了218.68万元,增长:260.92%。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91万元。与上年307.28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减少了41.37万元,减少13.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资金未全部拨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3万元,占基本支出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49万元。与上年83.81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了218.68万元,增长:260.92%。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和基础建设设施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础建设设施经费:236.49万元,开展民族专项工作经费:6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391.08万元对比增加了177.32万元,增长了45.3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1%。要用于:行政运行2012301支出213.68万元、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4.00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47.00万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5.00万元、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136.4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8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7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24.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3万元,下降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万元,占75.25%;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占24.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公室的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3万元,与上年17.59万元减少2.36万元,降低13.42%,主要原因是秉承节约原则,减少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0.82万元;30205水费0.09万元;30206电费:0.46万元;30211差旅费0.6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74万元;30228工会经费:1.8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1.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33万元,固定资产9.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1.72 

32.33 

9.39 

 

 

 

9.3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民族事务: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 民族工作专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118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0801111